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3-24 文章来源:nuptyouth

各学院分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选树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展示优秀团员风采,充分调动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对团内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奖项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二、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分团委审核及发动网上评选阶段(3月30日—4月15日):由个人和基层团支部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分团委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PU系统上发起活动,对满足条件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实施细则)

(二)校团委进行评比、表彰(4月16日—4月28日):校团委对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对满足条件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适时举办五四表彰大会。

三、工作要求

团员教育评议是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形成团员证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这两项工作,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和常规工作,也是建立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级团组织通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在团内进一步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形成团内的民主监督机制。

(二)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要在教育评议、支部交流总结基础上进行。按程序推荐完成后,由各学院团委将推荐情况公示,将评优材料及团费结算票据于4月16日前上报校团委审批,所有电子材料请按学院打包,同时上传至tuanwei@njupt.edu.cn

(三)为进一步做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本年度将“五四红旗团委”名额单列,采取学院申报、校团委评选的方式。为进一步扩大优秀典型影响力,增强团组织活力“优秀团员”、“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和“优秀团日活动”的评比将运用团属新媒体投票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评选工作要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循南京邮电大学相关评选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按时完成。

共青团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24

校团发〔2016〕3号-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带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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