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共青团2016年度高基数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0-20 文章来源:nuptyouth

 

各分团委: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江苏省2016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顺利完成我校本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表》)填报工作,现将共青团员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基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各分团委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如实填报统计资料,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2.高基数据的统计工作是开展年度团员统计工作的基础,希望各分团委,按照年度团统的相关要求,详细系统的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3.各分团委书记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数据填报要求

1.共青团2016年度《高基表》统计相关项目见附件1

2.2016年度《高基表》中各项指标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50901日—20160831日(不含2016届毕业生,但包含2016级新生)。

3.2016年度《高基表》中统计的共青团员人数,为14周岁至28周岁的共青团员;本表统计共青团员数不包含党员;教师团员数为本院教职员工,28周岁以下的团员。

4.报表填报后应对填报数据进行逻辑和经验校对,并与2015年的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对2015-2016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10%以下的,需在统计报表“数据核查结果说明及建议”一栏中作出说明;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要另外附页详细说明,经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提交要求:

1025日前,请各分团委将统计的《高基表》纸质材料经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团委办公室(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6室);电子版(包括另附页的数据变动说明)发送至:tuanwei@njupt.edu.cn

联系人:蔡景彬。联系电话:8586631818951775620

 

附件:共青团2016年高基表

 

校团发(2016)19号文-关于统计共青团2016年度高基数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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