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通知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现将有关2018年南京邮电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南京邮电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大赛形式
参照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赛制情况,主要有3项主体赛事,具体以团中央和团省委正式通知要求为准。
1、创业计划竞赛
面向在校学生,侧重于对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通过项目公开展示、创业计划书书面评审、评委现场问辩等环节进行评价。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申报;按照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在进行各类各级比赛时,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已创业与未创业的申报条件为: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2、创业实践挑战赛:
面向在校学生或我校2016届、2017届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截止到2018年3月1日)的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竞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
其出发点为培养大学生的创业实操素养,要求学生以服务社会、开展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借鉴商业运作的模式,来落实完成一项具备一定水准的、可持续发展的公益项目。参赛要求:面向在校学生,不区分具体组别,主要侧重于参赛项目的公益性(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性(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性(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等方面评价。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院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过书面通知、QQ群等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依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规定,对本院申报的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集体项目限报10人),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组织初赛,3月8日前完成本院参赛作品的选拔工作,遴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复赛,各学院报送参加全校复赛的名额由已上报的申报项目数额决定,具体分配表见附件4。
(二)各单位梳理整合有关科创项目,填写《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明确参赛类别和组别,并将创业项目书的电子稿和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3月8日前报送至sast@njupt.edu.cn,同时将创业项目书胶装4份于3月8日21:00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完成学院参赛项目选拔和作品的报备工作。
(三)各单位组织团队准备好有关答辩工作,将以大赛章程、评审细则为依据,预计在3月17日(或3月18日)组织决赛答辩,评选出“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的各项奖项。
(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学校目标任务一级考核指标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和本科教学的重要考核内容,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认真辅导。
四、奖励
通过组委会专家初评,对于进入校级决赛阶段的团队,学校设立金奖、银奖、铜奖若干给予表彰及奖励。其中荣获金奖的队伍,将获得不少于5000元的奖金资助,并有机会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青柚创新汇”培育孵化。
附件:
1.2018年南京邮电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2.“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3.“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评审细则
4.2018年南京邮电大学“创青春”名额分配表

手机浏览

1041